備註:根據香港版權條例,本會只可為已管有該版權作品的「閱讀殘障人士」製作一份「便於閱讀文本」 (即方便閱讀的特別版本,例如電子版本),作為他個人使用。因此,「申請者必須出示教材擁有權的證明,如收據或教科書正本,才可享用轉譯電子教材之服務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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